办事
武汉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报销方式——参保单位申领
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护理假津贴由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时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参保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受理资料如下: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注: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核查处理。
武汉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方式1——即时结算
1、武汉市女职工
武汉市参保女职工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不需再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生育保险政策即时结算。
注:未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员仍然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
此次武汉市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员同步取消生育就医登记,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相关政策即时结算,但均不享受生育津贴。
2、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武汉市男职工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如果未就业,仍需办理生育就医登记。武汉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具体来说——
1、线上:可通过男职工本人手机登录“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鄂汇办”APP,电脑网页可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等方式,完成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
2、线下: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可携带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明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待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后,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男职工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生育保险政策即时结算。
武汉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方式2——现金垫付报销(就医时先垫付现金,后续再报销)
注:已按照上文“即时结算”方式,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不不能再办理现金支付费用报销。
1、一般需要进行现金垫付报销的情形
(1)长驻外地人员:在长驻地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
(2)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
(3)经市医疗保险中心确认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非定点医院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
以上情况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材料申请现金报销。
2、办理事项:
(1)产前检查费支付: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门诊孕期产前检查医疗费,经申请审核后予以报销。
(2)生育医疗费支付: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经申请审核后予以报销。
(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计生手术医疗费(例:放置宫内节育器或取出,皮下埋植术或取出,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经申请审核后予以报销。
3、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小结)
(5)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4、办理渠道:
(1)线下窗口办理:点击查看办理地点电话
(2)网上平台申请: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入口:产前检查费支付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5、办理流程大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