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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1-30 点击数: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如果男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其配偶未就业,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男职工除了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以外,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是没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只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根据规定,未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女性参保人员,生育也可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1、武汉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后,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武汉市计划生育政策,其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该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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