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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小升初政策
(一)学生类别
1.A类:分配生。即具备沙市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城区学生以对口直升和整班分配的形式进行分配。乡镇小学学生直接升入对应的乡镇初中就读。
2.B类政策生。即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举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彭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千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具有体育方面突出才能,并有志继续发展的高水平后备人才,由获准学校在义教招生办的监督下进行相关专项测试,报区义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
3.c类:住读生。即在沙市城区有住读需求的学生。沙市第九中学和沙北实验学校新城校区是沙市城区两所可以住读也可以走读的初中学校,符合在沙市城区就读条件而又有住读需求的学生,可以在平台上填报,然后按小升初录取规则和程序予以录取。
4.D类调剂生。即由于返乡、随迁和择校等原因,需要协调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具体分下列类型:
(1)返乡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有沙市城区户口和房产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
(2)随迁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购房、工作、有合法居住证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2021年招生中,取得居住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3)外籍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居住在沙市区的非中国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择校生:即符合沙市城区就读基本条件的不服从分配和不具备分配生资格,选择自主择校的学生。择校生可选择一所学校参与择校随机派位,选择择校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随机派位未中签的择校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义教招生办)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入学。
录取顺序:由义务教育招生办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次预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或调剂安置方式录取。
(二)相关证件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号。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办结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之前。
3.房产证明。因返乡、随迁等原因申请就读的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具有独立房产,其房产办结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4.无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沙市辖区的居住证(含租房合同)和经商或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近3个月水电使用凭证。
(三)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对口直升,整班分配(7月9日)
乡镇小学对口直升到对应乡镇学区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锣场学校、南湖路中学、文星中学、沙北实验学校)和一校对口的城区小学(北京路第一小学、东区联校)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应初中。不能一校对口的小学依据多校对口分配方案,采取随机派位(抓阄)的办法整班分配。其班级去向的确定,以学籍管理平台数据为准,由中学代表随机抽选,确定班级对口中学。操作全过程由区义教招生办组织,接受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媒体以及学生家长代表的现场监督。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抽号结果。
第二阶段:注册登记(7月12日-7月16日)
学生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闭短信拦截功能)关注“沙市教育”公众号,点击“沙市义教招生”小程序(7月12日开通)分配生家长在小学教师指导下登录,选择异地就学将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如果最终未被异地学校录取仍返回沙市区就读,则由区义教招生办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沙市城区内小学毕业生放弃分配生资格的调剂生,直接在平台上提交意向申请。非沙市区小学毕业生可到意向学校也可到区义教招生办注册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对符合在沙市区就读条件的学生。意向学校不得拒绝其注册登记和无故审核不通过。有择校意向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随机派位各校7月17日将招生材料统一送至区义教招生办进行审核。所有志愿一经填报将不得更改。
逾期未完成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生资格,由区义教招生办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政策生根据《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生招生入学规程》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第三阶段:依次录取(8月20日-8月21日)
由义教招生办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次预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或调剂安置方式录取。
第四阶段随机派位(8月23日)
随机派位由区义教招生办组织,参与人员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媒体和随机抽取的相关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代表等。派位结果现场公示,随机派位未中签的学生,由区义教招生办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
第五阶段:报到注册(8月25日-8月26日)
学生凭招生平台入学通知信息,到录取学校核对名册后正式报名,区外调剂生在学校取回证件原件。学校将录取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基教股进行电脑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各校张榜公布电脑分班结果,开学后学校凭录取名册到区教育局基教股为新生办理学籍。
(四)特殊生入学办法。
小学应届毕业的特殊生能随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录取到就近初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能生活基本自理的录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以残疾证等级为依据注册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后由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非沙市区户籍且不符合随迁生条件的特殊学生需要到沙市区就读的,需由其户籍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函件进行风险担保,并承担该生的公用经费。
(五)以下情形由区义教招生办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和资料审核确认的;二是被录取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不办理入学手续的;三是提供虚假信息或主要证件材料不齐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