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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即日起买感冒发热咳嗽药品需实名登记!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8-04 点击数:
近期,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市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向全市零售药店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体温检测。所有从业人员在营业场所内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并全程佩戴口罩,定期做好自身体温测量,市民进入药店时,应主动提醒戴好口罩,扫东楚通码,接受体温测量。
二、防止密切接触。推广“一米线”行动,药店入口处设置“请间隔一米依次排队购药”黄色提醒标线,使购药人员保持适当距离依次进入。
三、规范药品销售。药店工作人员销售“三类药”(治疗感冒、发热、咳嗽的药品)时,必须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严禁漏登,同时做好询问和解释工作。当日的登记“三类药”销售信息应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社区和连锁总部(单体店除外)报告。
四、第一时间报告。发现体温≥37.3℃等高风险人群或疑似人员,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社区报告。
五、严格落实消毒。坚持每日对营业场所地面用酒精或84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杀,对药品陈列柜(架)用酒精进行擦拭。
六、强化健康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药店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全覆盖,尽可能做到“应种尽种”,积极配合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加强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