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武汉购房落户最新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1-29  点击数:

  武汉购房落户最新规定

  武汉调整购房落户条件。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原“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和“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落户”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自有产权住房落户”业务。

  新规要求: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房屋权属凭(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下一篇:武汉投靠落户新政规定
上一篇:武汉新城区户籍迁入中心城区或开发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