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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1-29 点击数:
武汉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申请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落户。
注:1、投靠到农村地区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孤寡老人投靠亲属的,需提交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子女证明;孤儿投靠亲属的,需出具父母《死亡证明书》。
3、此项“亲属关系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孤儿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2)孤老投靠亲属的,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所在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亲属落户)》(点此下载)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拟落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情况说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武汉户口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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