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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1-29  点击数:

  武汉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申请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落户。

  注:1、投靠到农村地区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孤寡老人投靠亲属的,需提交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子女证明;孤儿投靠亲属的,需出具父母《死亡证明书》。

  3、此项“亲属关系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孤儿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2)孤老投靠亲属的,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所在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亲属落户)》(点此下载)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拟落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情况说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武汉户口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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