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黄石阳新县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须持有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或者在我县辖区内学校任教,可在我县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阳新县疾控中心(防疫站)体检合格证明;
4.语文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它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4月6日—4月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7:00—17:00;
2.现场确认时间:
4月7日—4月19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8:30—17:00;
3.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7月上旬。
四、网上报名流程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仔细阅读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⑤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阳新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511室)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携带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与网报系统上传相片一致,网报上传格式为jpg/jpeg 格式,不大于200K)。
②学历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身份证的原件,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表内个人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在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证件照(需与办证、网报照片一致),照片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后,才能进入体检程序,否则体检结果不予认定,体检表中每一项目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明确检查结论和清晰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的“体检结论”处须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结论,并由负责医师签名,“体检意见”处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未写明体检结论的不予认定。体检指定医院:阳新县疾控中心(防疫站);医院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不体检。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前空腹参加体检。)
⑥打印系统中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
六、其他
(一)申请人应及时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环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714-759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