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教师资格情况时必须详细填写取得的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
3.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6日中午12:00至7月12日下午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12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4.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中午12:00至7月13日中午12:00,7月13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笔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素质能力测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并列的人员一并入围素质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素质能力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0年人事代理教师招聘素质能力测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含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素质能力测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素质能力测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填写统一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在承诺人栏签名。对于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考生、2018届、2019届毕业生须在承诺书相应栏目打勾。
素质能力测试
素质能力测试由5分钟面谈和10分钟无学生讲课组成。面谈成绩占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成绩占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的60%。
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以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学科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入围素质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1:2比例的,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素质能力测试成绩达到80分(含)则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80分则取消该岗位。
若出现拟聘人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无学生讲课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无学生讲课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体检
1.体检标准按《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能提供应届生毕业体检和半年内的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合格报告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
1.考核工作由洪山区教育局负责。
2.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将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洪山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洪山区政务网。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但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