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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最新调整)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7-07  点击数:

  2022年湖北省最低工资暂无调整,继续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施行。

  湖北各地具体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

  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

  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

湖北省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2010/
19.5/小时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
1800/
18/小时
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
1650/
16.5/小时
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宜都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黄冈市黄州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1520/
15/小时
阳新县;十堰市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南漳县,保康县,宜城市,谷城县;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沙洋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随县,广水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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