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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离职篇)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7-16  点击数:

  受理要求: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

  3、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

  提取金额:

  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

  2、I类银行卡。

  办理地址:武汉各区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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