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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新冠疫苗接种对象说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4-06 点击数:
江汉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
一、接种年龄:
18到59周岁。
* 小于18周岁、超过60周岁的不能接种。
二、接种人群:
目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江汉区有新冠疫苗接种意愿的18-59岁的常住人口,可到本社区登记,也可以到辖区指定的定点接种单位进行预约。
三、注意事项:
1、服药后血压控制不好的不能接种(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 mmHg)。
2、女性哺乳期及孕妇不能接种。
3、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不能接种。
4、接种时如有以下情形请暂缓接种,后续可以补种:
➤接种其他疫苗不足7天的暂缓接种(宫颈癌疫苗应间隔14天);
➤女性生理期暂缓接种;
➤接种前一天饮酒的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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