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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新冠疫苗接种对象说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4-06  点击数:

  江汉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

  一、接种年龄:

  18到59周岁。

  * 小于18周岁、超过60周岁的不能接种。

  二、接种人群:

  目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江汉区有新冠疫苗接种意愿的18-59岁的常住人口,可到本社区登记,也可以到辖区指定的定点接种单位进行预约。

  三、注意事项:

  1、服药后血压控制不好的不能接种(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 mmHg)。

  2、女性哺乳期及孕妇不能接种。

  3、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不能接种。

  4、接种时如有以下情形请暂缓接种,后续可以补种:

  ➤接种其他疫苗不足7天的暂缓接种(宫颈癌疫苗应间隔14天);

  ➤女性生理期暂缓接种;

  ➤接种前一天饮酒的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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