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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23  点击数:

  武汉工伤保险报销

  一、工伤医疗发生工伤后,如何就诊?

  参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二、工伤医疗哪些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

  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予报销的。

  三、怎么报销?

  参保职工可将发生工伤就医的发票及费用明细、病案、有效诊断证明等资料交由单位办理工伤就医费用报销。

  需领伤残津贴的参保职工可将两张一寸彩色登记照、就诊资料复印件(首次门诊病历、全部出院记录或小结、受伤部位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及《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交由单位申请为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若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达到10级以上的,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到时可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决定书》交由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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