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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门诊看病能报销吗?(附报销条件+待遇)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06 点击数: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看病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但需要在起付线以上,并在定点医院才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在武汉市承担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普通门诊统筹设定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享受条件
按规定参保缴费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给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相关赔偿。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本市规定年限或者按照规定补缴的,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退休人员政策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3号)规定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障的“城中村”综合改造村改居养老人员,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二、具体待遇标准
年度内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累计为在职人员700元,退休人员500元。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