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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条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2-14  点击数:

  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条件:

  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也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使用人也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一个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可以与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共济关系,一个使用人可以与多个授权人绑定,如子女可同时绑定父母双方的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可通过“湖北智慧医保”手机APP完成,但医保关系正在转移或者终止、暂停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暂不能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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