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江夏区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就医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就诊须知
1. 所有人员必须科学佩戴口罩(严禁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2. 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配合医护人员体温检测、预检分诊;
3. 在排队和候诊期间,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4. 有体温>37.3℃的成人或儿童,请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 须住院的孕产妇及陪护人员,必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入院受续。
二、门诊管理
1. 门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
2. 为减少交叉感染,我院提倡以下几点:
①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②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候诊区域禁止饮食饮水;
③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④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3.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
三、住院管理
1. 患者的入院筛查和管理。择期住院患者应严格执行患者住院前筛查流程,如询问流行病学史、进行血常规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肺部 CT检查等,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收治住院。
2.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需到其他区域进行必要检查时除外),不串病室,全程佩戴符合国家要求的无呼气阀口罩(患者病情允许时)。
3. 禁止探视。患者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如确有探视需要,建议使用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
4. 禁止串访。我院病区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区及病室;
5.住院患者或家属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告知医务人员;体温>37.3℃需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CT及核酸检测,望配合,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