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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新冠治疗制剂医保支付范围(23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09 点击数:
湖北省23种新冠治疗制剂医保支付范围
《湖北省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度)》正式实施。在新版制剂目录中,湖北省医疗机构自制的祛痰止咳口服溶液、消炎抗菌片、小儿镇咳口服溶液等23种新冠病毒预防、治疗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鼓励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挥特色治疗优势,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湖北省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度)》说明
一、及时做好支付范围调整
《新增制剂目录》收载各类制剂共185种,各地要将《新增制剂目录》内的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规范支付类别及定点使用管理
《新增制剂目录》内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仅限于本医疗机构使用,在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机构制剂销售的零售价不得超过申报时的零售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价格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三、制定支付标准
各市(州、林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可制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并适时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
该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附——湖北省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