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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3  点击数: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年度设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

  1、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700元;

  2、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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