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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0-09  点击数:

  武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武汉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呢?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數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①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③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产假天数:根据相关规定,

  ①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98天产假+30天);

  ②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43天(98天产假+30天+15天难产假);

  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④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⑤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⑥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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