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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买房提取公积金类型及政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0-31  点击数:
武汉住房公积金购房类提取政策
提取类型详细政策
首套房
购房合同提取点击查看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点击查看
不动产权证提取点击查看
偿还住房组合贷款提取点击查看
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点击查看
二套房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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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点击查看

  【首套自住住房定义】

  职工及配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首套房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购房类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无委托扣划记录;

  3.2010年3月8日(含)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注:首套自住住房定义中的2010年3月8日,以当前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提取和贷款信息为准,不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

  【二套房定义】

  通过下列条件查询,职工及配偶仅有过一套房的使用记录,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

  1.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2.2010年3月8日(含)后职工及配偶委托扣划记录;

  3.2010年3月8日(含)后,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

  注:二套自住住房定义中的2010年3月8日,以当前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提取和贷款信息为准,不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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