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武汉大学生基本医疗报销门诊报销办理流程
一、普通门诊报销流程
大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读高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具体操作办法由各高校制定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报销流程
此项待遇的享受对象为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武汉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诊断确认:参保人员需到武汉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确认。符合相关诊断的参保人员持《武汉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申请表》到该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医保办确认后将有关信息录入医保结算系统内,并在处方及《申请表》上盖章。
2、用药建档: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认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申请表》,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申请用药登记建档。
3、待遇标准: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两病” 并发的月度支付限额为50元。
三、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报销流程
申报:高校相关工作人员携带大学生近期相关疾病.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报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审核: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病历资料的初审工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或资料不全的,应及时将报送的资料退回或通知申报高校补报相关资料;对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
鉴定:初审合格的大学生参保人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做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
审批: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接到鉴定反馈情况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鉴定通过的,在医保系统中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专用病历》(以下简称《重症病历》)。
申报审批通过后,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重症病历》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备注:相关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病种、待遇标准及办理详情可在后台输入“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