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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密接人员隔离政策最新消息
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一、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二、关于居家隔离要求
>>>个人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并将监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在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
非单独居住者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
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也就是说,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均不得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