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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仁医院退还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根据市卫健委(武卫通【2020】9号)文的相关精神,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对所有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收取的门诊相关诊疗费用全额退还给患者,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特制定新冠肺炎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工作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2020 年6月30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工作地点:

  门诊部一楼收费窗口

  3、资料收集:

  请务必携带以下资料:

  1、门诊收费发票原件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代办,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患者医保卡复印件(医保患者需提供);

  4、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非医保患者需提供),家属银行卡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去世患者需提供),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准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5、出院诊断(出院小结)复印件,或门诊诊断(门诊病历)复印件。

  4、退费时间:

  医院在收集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患者提交资料的审核,审核提交资料无误则在7个工作日内将核定门诊医药费个人现金支付可报销款汇入患者提供银行卡内(医保患者需到医保卡发卡银行提取现金),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则由当地医保局返还至个人账户。

  如患者提交资料不符合退费要求,则会电话通知患者。

  5、资料提交秩序

  门诊窗口仅收取资料,不负责审核资料,请大家在窗口提交资料时保持秩序,谢谢配合。

  6、有关新冠住院外购药品报销

  新冠患者在住院期间有自费购买免疫球蛋白、白蛋白等药品的可以到所在区社保处医保科提交资料报销。

  需提供购买当天的发票原件及购药清单,使用自购药品住院病历的复印件,患者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复印件,如果是后来补开的发票,需要药店出具一个证明,证明发票是补开,盖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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