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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荆门人才就业及实习补贴政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4-27  点击数:

  荆门市惠企惠民人社政策-人事人才类就业

  1.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专科生2000元/人、本科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人才局)

  2.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每吸纳1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0%。(责任单位:人才局)

  3.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在校大学生给予补贴并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对在荆实习实训大学生,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责任单位:人才局)

  4.指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技能评价方式,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采取过程化、模块化考核和业绩评审、直接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科学的评价方式。(责任单位:鉴定中心)

  5.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理论培训内容均可申报线上培训,实操内容可在疫情结束后组织实施,补贴标准和经办按原规定执行。(责任科室:职建科)

  6.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安家费,服务期满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责任科室:市场科)

  7.在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中单列指标,重点激励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在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选拔“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评选“楚才引领计划”名师、名医、青年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中,向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各地、各单位应优先推荐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责任科室:专技科)

  8.(1)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2020—2021年)内,除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专项招聘、面向抗疫一线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招聘外,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2)提早谋划抓紧实施,4月底集中发布一批招聘信息,尽快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3)创新招聘方式,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开招聘,鼓励分批次“错峰”招聘,增加高校毕业生应聘机会。

  (4)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学历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以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本县、本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责任科室:事业科)

  9.(1)提高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

  (2)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升聘用岗位。

  (3)建立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绿色通道。

  (4)提高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责任科室:事业科)

  (5)保障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伤权益。(责任科室:工伤科)

  10.(1)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没有空岗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2)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只享受一次)。

  (3)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经审核可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原则上只享受一次)。(责任科室:职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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