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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沙市区政策生招生政策(附报名时间)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18  点击数:

  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

  一、政策生界定

  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二、政策生入学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6月24日以前)。由法定监护人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属于沙市区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按“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政策生所需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提供材料。

  第二步:资格审核(6月30日以前)。相关单位按政策生对象和认定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区义教招生办提供名单和佐证材料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属于沙市区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政策生材料经乡镇、街道初审后,分类交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或区招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第三步:注册登记区义教招生办安排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注“沙市教育”公众号,点击“沙市义教招生”小程序根据验证码进入平台注册登记,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时间安排小学7月5日-7月7日,初中7月12日-13日)。

  三、政策生按类别开具证明或函件的对应单位

  1.沙市籍或在沙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需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证明或函件,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2.沙市区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以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并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3.沙市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4沙市区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民警子女以区公安分局出具证明和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5荆州市荣誉市民子女以颁发单位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原件。

  6.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区委政法委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原件。

  7沙市区招商引资项目法人代表及高管子女以区招商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及函件为依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沙市区规上企业法人及高管子女以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沙市区台胞及重点台属子女以区统战部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10沙市区援藏援疆干部子女以派出单位和审批单位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11.沙市区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人才引进人员子女以区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

  12.长江大学教师子女以长江大学本部一次性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13沙市辖区以外的政策生以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丽件为依据。

  四、政策生出具佐证材料的注意事项

  1.出具证明的对象。出具证明的对象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2.出具证明的内容。出具证明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沙市区2021年小学新生招生实施方案》中关于对政策生界定的对象。

  3证明或函件文本要素提示。题头对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内容包含下列信息:单位或企业名称、地址法定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适龄儿童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就读的学校。出具证明或函件相关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出具的证明或函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对其真实性负责,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注: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政策生所需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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