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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荆州市沙市区初中招生方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21  点击数:

  2021荆州市沙市区初中招生方案

  1.A类:分配生。即具备沙市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城区学生以对口直升和整班分配的形式进行分配。乡镇小学学生直接升入对应的乡镇初中就读。

  2.B类政策生。即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举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彭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千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具有体育方面突出才能,并有志继续发展的高水平后备人才,由获准学校在义教招生办的监督下进行相关专项测试,报区义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

  3.c类:住读生。即在沙市城区有住读需求的学生。沙市第九中学和沙北实验学校新城校区是沙市城区两所可以住读也可以走读的初中学校,符合在沙市城区就读条件而又有住读需求的学生,可以在平台上填报,然后按小升初录取规则和程序予以录取。

  4.D类调剂生。即由于返乡、随迁和择校等原因,需要协调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具体分下列类型:

  (1)返乡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有沙市城区户口和房产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

  (2)随迁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购房、工作、有合法居住证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2021年招生中,取得居住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3)外籍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居住在沙市区的非中国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择校生:即符合沙市城区就读基本条件的不服从分配和不具备分配生资格,选择自主择校的学生。择校生可选择一所学校参与择校随机派位,选择择校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随机派位未中签的择校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义教招生办)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入学。

  录取顺序:由义务教育招生办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次预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或调剂安置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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