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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时间+区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1-27 点击数: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电排河以东,汉江以南,仙桃东入口处至仙西公路到黄荆大桥以西,王市口通顺河以北,彭场镇区域实行全年禁鞭。
二、在禁鞭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产、经营、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经许可禁止运输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依法没收,并罚款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监督、举报、劝阻、制止。公安部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理。(举报电话:110)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